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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道德文明风尚奖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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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促使我校学生在田径运动会期间充分展现优良的体育道德和文明风尚,以推广体育精神的传播,助力校园文化的培育与提升,以展现学生群体的精神风貌。

一、评比范围

对运动会期间各参赛学院的学生检阅队伍、观众队伍及运动员遵守赛会规则和“体育道德风貌 ”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二、评比项目

(一)学生检阅展示(50%)

评比要求:

检阅展示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队伍规模人数参与,要求集合迅速高效、着装统一规范。展示形式应创新独特、特色鲜明,动作协调一致,精神饱满振奋,口号嘹亮有力,展示时间控制在 2 分 30 秒。

(二)学生观众队伍(40%)

评比要求:

1.要展示卓越团队精神,观众队伍准时入场、着装一致,要始终保障学院观众座位人数,发现空位及时替补。

2.要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为运动员呐喊助威时,要保持文明、热情有序,禁止使用音响设备,可使用手持扩音器。

3.要自觉爱护校园环境,展现良好的素质品质,时刻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座位区域垃圾应及时清理。

(三)竞赛秩序(10%)

1.运动员要求:

比赛中务必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指挥判决,尊重对手表现,做到检录后有序入场,比赛结束后及时离场,确保运动场地畅通无阻。

2.工作人员要求:

在运动场内,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严禁打闹喧哗、随意走动,禁止干

扰比赛秩序,禁止在运动场地出现领跑、带跑、随意走动等现象。

三、评比办法

1.评比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上、下午至少各检查两次,其中学生检阅展示必查。

2.评比采取打分法进行,评比小组按照“体育道德文明风尚奖 ”评分细则为各学院进行打分,最终评选出一等奖 2 个,二等奖 3 个,三等奖 4 个,优秀奖 10 个。

3.评比由校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安全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九部门负责人组成大会学生“体育道德文明风尚奖 ”评比小组进行检查评比。

组 长:王剑飞

成 员:徐金堂 薛蛟 张洪昭 王一 程如冰 李萌 王建光 丁舒 陆明

秘 书 :彭威

4.大会将按照学院评分先后最终确定获得“体育道德文明风尚奖 ”的单位。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单位本次评选“体育道德文明风尚奖 ”资格

1.发生安全事故;

2.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

3.不服从裁判,造成不良影响的;

4.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

5.其他严重影响运动会秩序行为的。

五、表彰奖励

在运动会闭幕式上为获得“体育道德文明风尚奖 ”的单位颁发奖牌。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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